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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会议纪要发布和会议决定事项督办落实制度


时间:2020-11-17   编辑:程思慧   审核人:    点击量:

为实现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加强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通知、落实以及督办,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办公会议或专题会议结束后,综合服务科根据会议宗旨撰写会议纪要,并通过办公网发给相关部门或参会人员,以确保更好地贯彻执行会议精神。

二、纪要类型

会议纪要分为办公会议纪要和专题工作会议纪要。

(一)办公会议纪要,主要用于办公会议开会研究问题,布置工作,为开展工作提供指导和依据。

(二)专题工作会议纪要,主要用于召开的各类协调会、交流会、座谈会、研讨会等会议纪要,目的是传达精神、探讨问题、布置工作、传递信息等。

三、会议纪要发布程序

(一)会议记录人按相应会议纪要格式拟稿,交由副主任校对,主任审核。

(二)会议纪要成文后由综合服务科在办公网向与会人员或全体工作人员发布,需要向校领导汇报的纪要由主任传发。

(三)综合服务科负责对会议纪要编号存档。

四、会议决策事项的督办单位

会议纪要和专题会议纪要的督办落实工作,按照会议特别指定督办负责人和责任单位督办,无特别要求督办对象的,由综合服务科牵头负责督办。

五、会议决策事项的督办方式

督办工作方式方法主要采取书面督办、电话督办、实地督办、联合督办、督办调研等方式,根据工作的应多样化,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

六、实行督查情况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实行督查情况通报制度。对会议纪要决定事项督查情况一般采用口头通报制度,对于执行不力、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的事项采取书面通报,报领导审阅后,通过办公网或会议进行通报。

(二)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未按期落实会议和专题会议纪要决定事项且不能说明原因的,相关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要作出口头或书面检查;对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失误或严重后果的,经研究后,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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