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各科室之间的信息互通,推进内部联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及时准确决策提供可靠依据,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信息联动的基本原则。
(一)主动性。主动适应新形势下信息联动的新要求,增强信息联动的主动性。
(二)时效性。增强时效观念,建立应急机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加快联动反应速度。
(三)准确性。全面、真实、准确地报送信息,保障联动连续性和完整性,坚决杜绝误报、漏报、瞒报、谎报等现象。
第三条 联动信息资源共享范围。
1.综合服务科负责联动信息的收悉与上报工作;项目管理科负责办公室项目事务的日常管理、接洽、对外沟通协调工作,共享政策资源;校友事务科负责校友信息收集、管理及相关工作机制的建设工作,共享校友信息等资源。
2.通过建立工作群,加强日常工作提示、工作交流和业务学习,快速传达工作要求,及时沟通最新信息,积极搭建日常工作联系桥梁。
3.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一次信息资源分享会议,简要回顾工作情况,分享工作经验,共享信息资源。
第四条 内部信息报送责任主体。
联动信息第一时间报送是各部门的重要职责和纪律要求,各部门是信息报送的责任主体。各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根据工作分工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内部信息报送工作,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第五条 信息报送内容。
信息应包含名称、时间、地点、涉及人员、经过、结果等内容。如果尚未完全掌握有关情况,可先报告初步情况,随后跟踪报告详细情况。综合服务科负责人员要加强信息核实,确保所报信息要素齐全、事实清楚、内容无误。
第六条 责任追究。
对迟报、漏报、误报信息的,对瞒报、谎报信息、在有关部门调查核实信息不予配合或阻挠、干扰的,以及对在紧急信息处理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经研究后,责令相关人员整改落实。